新疆多个场馆、影院发布紧急通知,即日起暂停营业!
乌鲁木齐多家影院发布停业通知
乌鲁木齐奥斯卡国际影城四店暂停营业
乌鲁木齐所有万达影城暂停营业
新疆人民剧场暂停营业
和平都会影城暂停营业
103电影公园最新通知
银河欢唱城发布停业公告
乌鲁木齐多家文博场馆发布停止对外开放的通知
新疆博物馆暂停对外开放的公告
亲爱的观众朋友们: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接上级通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于2021年8月7日起暂停对外开放,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已预约的门票会自动取消,对已经预约参观门票的观众我们深表歉意,感谢各位游客对新疆博物馆的支持和厚爱,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祝大家平安健康!
咨询电话:0991—45528260991—4536436
新疆博物馆
2021年8月6日
新疆图书馆暂停对外开放的公告
尊敬的各位读者:
近期国内多地发生聚集性疫情,形势严峻,新疆图书馆作为人员密集型场所,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最大限度地保障读者和一线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乌鲁木齐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馆将于2021年8月8日起暂停对外开放(含润书房),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
新疆图书馆
2021年8月7日
新疆美术馆暂停对外开放的公告
尊敬的广大观众:
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为保障广大观众的健康与安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新疆美术馆将于2021年8月9日(星期一)起暂停对外开放,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对已经预约参观门票的观众我们深表歉意。
新疆美术馆
2021年8月7日
新疆文化馆暂停对外开放的公告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为了您的健康与安全,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馆自2021年8月9日起暂停对外开放,恢复开放时间另行通知。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感谢大家对新疆文化馆的支持和厚爱,请大家持续关注“新疆文化馆”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最新动态信息,积极参与线上文化活动。
咨询电话:13999196575(阿老师) 18699114432(刘老师)
新疆文化馆
2021年8月7日
乌鲁木齐调整部分旅游景区日接待游客量
水磨沟区旅游景区调整日接待游客量
根据国家文化和旅游部2021年8月3日下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水磨沟区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即日起各旅游景区将日接待游客量调整为最大承载量的50%。其中:乌鲁木齐市馕文化产业园5000人,红山公园40000人,水磨沟公园核心区5000人、三山区(清泉山、温泉山和水塔山)25000人。
请广大游客合理规划行程,积极配合旅游景区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游览不聚集,参观不扎堆,共同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旅游环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水磨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2021年8月6日
乌鲁木齐县旅游景区调整日接待游客量
请广大游客合理规划行程,积极配合旅游景区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游览不聚集,参观不扎堆,共同营造安全、健康、有序的旅游环境,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乌鲁木齐市多家医院就诊须知
乌鲁木齐妇幼保健院两院区进入医院时请您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无核酸检测报告人员进入医院,需进行核酸检测。待核酸结果报告出来后,方可进入医院就诊。
乌鲁木齐市儿童医院
按上级疫情督导指挥部要求,我院进一步规范来院就诊流程,现将入院须知公告如下:
入院时须知
进入医院时请您提供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及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箭头)
新疆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门诊就医须知
(一)来院就医,需持七日内有效核酸检测报告(有效核酸报告:疆内各机构7天内核酸阴性报告,电子版、纸质版均可,老年人携带身份证工作人员可以协助查看)
(二)请您出示“大数据行程码”,如有中高分险区域的旅居史或接触史请主动告知,前往发热门诊排查。
(三)如有发热、咳嗽、乏力、嗅觉或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时,请主动前往发热门诊就诊并告知医务人员。
住院患者及陪护须知
(一)住院期间非检查不离开病区,原则上只留一名陪护且相对固定。
(二)住院期间谢绝探视,三餐、水果定时送到床旁,如有需要可视频或电话探视。
(三)请您和陪护自觉佩戴口罩,加强个人防护,不串病房。
(四)请您及陪护关注身体状况,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向医务人员报告。
(五)出院时请将腕带交给病区主管护士回收处理。
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
门诊患者就诊须知:
1.凡来医院就诊者,须持有七日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
住院须知:
1.所有就诊患者如需住院,请在门诊完善血清IgG/IgM测定和核酸检测后方可开具住院证到住院处办理住院,目前认可本院3天内核酸检测结果。
2.住院期间患者不得离开医院,陪护人员固定一人,必须佩戴口罩,患者入院后,陪护完善血清IgG/IgM测定及核酸检测后方可陪护,发放陪护腕带,陪护期间按照病区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3.谢绝患者亲属、来访者探视,请患者和陪护加强个人防护,不得互相串病房。
4.陪护人员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腹泻等表现,立即告知病区医护人员,由医护人员陪同去发热门诊就诊,隐瞒者后果自负。
新疆医科大学第七附属医院
一、患者就诊须知
1、来院就诊者,须持有七日内有效核酸检验结果方可就医。有效核酸结果含:疆内各机构核酸结果,电子/纸质均可。
2、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
二、患者、陪护管理
1、各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患者住院期间禁止离院,除外出检查非必要不得离开本病区。
2、住院患者原则上禁止探视, 鼓励视频探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需固定1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
一、门诊及急诊患者就诊须知
1.来院就诊者,须持有七日内有效核酸检验结果方可就医。
2.进出人员请正确佩戴口罩(无呼吸阀)。
3.请主动配合预检分诊工作,出示当日健康码、行程码等相关流调手续。
4.严格执行“一医一患一诊室”。
5.请主动如实提供疫情相关病史,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主动去发热门诊排查并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1)14天内有与新冠肺炎确诊/疑似患者或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2)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或境外旅居人员的接触史;
(3)健康码显示黄码或红码者。
6.门诊手术、有创及高风险操作(包括内镜检查、碳13、种植牙和人流等)的患者均需提供72小时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患者/陪护管理
1.各病区实行24小时门禁管理,患者住院期间禁止离院,除外出检查非必要不得离开本病区。2.住院患者原则上禁止探视, 鼓励视频探视。非必要不陪护,确需陪护需固定1人。
3.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在院期间必须规范佩戴口罩并在规定区域内活动,禁止跨病区走动、聚众聊天等。
4.来自风险地区的现有住院病人及陪护人员必须进行72小时内的2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以上);新入院病人及陪护人员除急诊外一律持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病区。
5.陪护证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伪造,患者在办理出院后,请将陪护证交回护士站。
新疆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门诊患者就诊须知:
凡来医院就诊者,须持有七日内有效核酸检测结果方可就医。
有效核酸结果含:疆内各机构核酸结果,电子/纸质均可。来源:乌鲁木齐晚报融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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